我们是吉林省德惠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未参加改制职工。属于我们一建公司所有的*4*8.*2㎡土地使用权、轿车、机械设备等。被我们一建公司原经理王文海、张贵丰二人,以虚构给我们一建公司2001年以前退休职工支付工资和交社会保险的事实侵占。2001年*月1*日王文海、张贵丰二人签订了一份“协议书”。“协议书”内容是由德惠市建设工程吉印通给德惠市一建公司,2001年以前退休职工开支和交社保。德惠一建公司土地、轿车等财产作价*2万元给德惠市建设工程吉印通。王文海是原一建公司经理,张贵丰是时任一建公司经理。同时二人又都是德惠市建设工程吉印通的股东。至今德惠市建设工程吉印通也没有拿出任何手续和协议书原件。确有三个版本的“协议书”复印件。
第一份“协议书”只有王文海,张贵丰两人的名章和德惠市建设工程吉印通、德惠市建工局公章,而且两个公章尺寸不同。
第二份“协议书”复印件是在第一份“协议书”复印件后盖的章、签的字。在2002年11月14日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档案中,显示陈廷学局长的签字却是200*年4月8日。
第三份“协议书”更离谱的是“协议书”的内容还改了。在协议书第*行添了(吉印通已支付*0万元)的字样。经查账已证实《审计报告》显示,实际上一分钱也没支付。
我们公司的财产,是职工几十年三代人积攒下的,财产都没了,我们的社保,医保怎么办?
吉林省德惠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未参加改制职工。
201*年11月*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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