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天眼问政】购买商品住房后,如何办理户口迁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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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有网民向【天眼问政】栏目征询:我在贵阳购置了一套商品房,如今想把本身和父母的户口迁到贵阳,需要哪些手续,去哪里打点?
就网民提出的疑问,本栏目整理了相关政策规定:按照《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注销办理暂行规定》第六十条规定,公民因亲属投靠、监护投靠、高条理人才引进、录聘用、工做调动、购建房、投资(经商)、务工、大中专院校入学、大中专院校结业肄业退学停学、宗教教职人员迁徙、队伍家属随军、持栖身证等原因申报户口迁入的,由户主、本人或者监护人向拟迁入地户口注销机关申报户口迁徙。
此中,凡因购置商品住房,申请迁徙户口的公民,持购置商品住房出具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、贷款手续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,到迁入地县(市)区公安(分)局申领户口准迁事宜。
要留意的是,打点省外迁徙时,迁入地户口注销机关应当签发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迁出地户口注销机关按照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出具《户口迁徙证》,迁入地户口注销机关按照《户口迁徙证》打点落户。
贵州省范畴内的户口迁徙,除大中专院校结业生、被社区矫正和被褫夺政治权力人员外,根据省内户口迁徙网上一站式打点,公民只需到迁入地户口注销机关一次性办结,不需打点户口迁出手续。
“天眼问政”栏目整理
编纂 赵飞羽
二审 韦一茜
三审 田旻佳